财经处关于工行收取牡丹卡服务费的通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4-11-23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1998---1999年财务处曾陆续几次集中为我校在职和离退休老师办理了工商银行的工资存折及牡丹灵通卡,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取款,工商银行在科技楼、英东楼安装了自动取款机。近日,接中国工商银行通知,该行将从2004年12月1日对牡丹灵通卡( 含e时代卡)以预收的方式收取10元/年的年费(银行直接从账户中划转)。对2004年12月1日以前申办的牡丹灵通卡( 含e时代卡),根据灵通卡启用日期中的月、日,银行系统将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月对日自动扣收年费。 不愿意缴纳年费的老师,尤其是离退休的老师,请您根据您的银行卡开立的时间,在银行自动扣款之前,由本人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就近的工商银行办理银行卡注销手续。 如果银行卡丢失,需带与银行卡相关的存折到开户银行先办理银行卡挂失,再办理银行卡注销手续。开户银行地址:工商银行地安门西大街储蓄所,电话:66181878。可坐810公交车在东官房站下即到。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并请通知离退休老师。 如有问题,请与财经处联系:58801101/58806027 Email: cjcbgs@bnu.edu.cn 附: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财经处 2004年11月22日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的有关规定,我行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对牡丹灵通卡(含e时代卡)收取年费,每卡每年10元人民币,采取预收方式,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同时开卡时停止收取5元手续费,因卡片损坏或丢失,补、换卡时照常收取。 2004年12月1日起申办的牡丹灵通卡(含e时代卡),申领卡片时即收取首年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按实际启用日期,由系统对月对日自动扣收。 2004年12月1日前申办的牡丹灵通卡(含e时代卡),根据灵通卡启用日期中的月、日系统将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月对日自动扣收年费。 特此公告。 如有疑问,请垂询95588。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200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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