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园3号楼供暖费、物业费报销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5-03-24
经学校决定,于2005年3月28日(星期一)至3月30日(星期三)报销京师园3号楼的供暖费和物业费。凡购买京师园3号楼且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教职工(独立核算单位的教职工除外,如出版社、印刷厂、实验小学等均由单位自行解决。)务必本人携带身份证、工作证以及供暖费和物业费的发票,按时到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办理。
3月28日(星期一)报销1、2、3单元住户的供暖费和物业费。 3月29日(星期二)报销4、5、6单元住户的供暖费和物业费。 3月30日(星期三)报销7、8单元住户的供暖费和物业费。 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00—4:00
地点:三号院312室(科技楼北平房) 联系电话:58807884
资产管理处 200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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