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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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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化学学院院长、外文学院院长、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5-04-27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具有百年悠久历史的高等学府之一,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已经发展成为师资力量雄厚、学术声誉远播的著名学府,并正在向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科学为主要特色,文、理、工、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迈进。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建设发展步伐,学校根据“985工程”建设需要, 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化学学院院长、外文学院院长、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 一、应聘条件 1、热爱中国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优良的学风、高尚的师德。 2、具有整体把握应聘岗位相关学科或业务发展的能力,在应聘岗位所属学科或工作领域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造诣。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思路开阔,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相关院、系、研究所或图书馆担任重要管理职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待遇 校外应聘人经学校研究决定任用后正式调入北京师范大学,待遇按照学校引进人才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北京师范大学“985工程”引进人才条件者给予相应待遇(可从http://www.bnu.edu.cn主页和人事处网页查阅)。 三、应聘报名时间 2005年4月27日至5月30日。 四、应聘方法 1、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或同行专家学者推荐等方式报名应聘,如组织推荐、他人推荐需附推荐意见。 2、推荐、自荐人员从http://www.bnu.edu.cn主页招聘通告下载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和论著、获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应聘岗位工作设想,本人近期 2寸证件照2张等一并于2005年5月30日前寄往我校党委组织部。 3.被推荐或自荐人经我校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正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应聘答辩。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师范大学 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100875 电子信箱: zzb@bnu.edu.cn 联系电话:010-58808302 传 真: 010-58805166 附 件: 《北京师范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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