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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是我校"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建设任务,是我校为实现向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科学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这一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学校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对基地的建设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几年来,学校一直将该中心按照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标准加强基地管理与建设。社会科学处为促进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发展成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保证其顺利发展,结合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1、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重点研究基地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把该机构建成全国一流的研究基地。
2、在社科处成立了基地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基地建设工作;
3、增加科研编制。除学校给中心专门配备的科研编制外,根据中心的科研工作量,从社科处掌握的流动科研编制中给基地一定数量的流动编。
4、做好服务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对基地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规划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基地主任联席会议,及时发现、解决或反映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政策支持。①优先保证和重点支持研究基地申报和承担国家、教育部等部门的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对于承担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教师,另给予2.5万元科研津贴的奖励。②鼓励和支持研究基地积极参加参加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成果给予成果奖金1:2或1:3比例的配套奖励;③鼓励研究基地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特色,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对于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给予每篇3000元的奖励;④积极鼓励争取更多的横向课题,给予横向课题经费10%的科研津贴奖励。
6、提高待遇。基地主任享受学校最高岗位津贴-学科建设岗A档津贴待遇,基地副主任享受学科建设岗B档津贴待遇。
7、积极协调校内各职能部门,保证相关政策的落实。①在研究基地的学科建设、机构设置、体制改革、基地人员职称评定、岗位定级等方面,建议、争取学校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保证,特别是在探索建立新的科研体制方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②协调学校有关部门,保证1:1配套经费的落实,同时另给予每个基地每年10万元的办公经费。③加强研究基地与校内外相关部门的联系,在科研信息的校内外沟通、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主办学术刊物及其它学术活动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④保证基地驻所研究制度的落实。社科处通过与学校其他部门协商,在校内专家公寓中划出固定房间,用于基地驻所研究人员用房。
8、 加强基地管理。社科处每年年末对基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制定《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暂行条例》,保障基地各项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基地网站建设和基地宣传工作,并在网站建设上给与指导;建立了《工作简报》、《成果简报》、《学术会议备案报告》、《社科成果要报》等定期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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