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申报机构科研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

 

    机构实体性建设、主任负责制、驻所研究制度和学术休假制度等改革创新的情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是我校"十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几年来,学校按照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标准,大力加强基地的管理与建设,在基地的体制改革、人才培养、物质投入等各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研体制改革:学校根据科研资源配置最优化、科研成果产出最大化、科研组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要求对研究所进行整改、重组,打破过去研究机构封闭僵化的旧格局,建立对外开放、人员流动、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第一,在管理体制方面,学校领导对基地的建设始终给与了高度重视,校长钟秉林亲自挂帅,成立了校长、主管科研副校长、社科处、财经处、人事处、外事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并在社科处设立了基地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基地主任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与基地主任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基地建设情况,解决基地建设的具体问题,至今共召开联席会议近10次。第二,在运行机制方面,为保证基地与所依托学科的密切联系,争取更多的资源,学校通过几年的摸索,建立了基地直属学校、由学校配置编制、办公用房和运行经费,独立开展科研和教学培训工作,公共事务依托相关院系所的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第三,在人事制度方面,完全实行了全员聘任制,形成以带课题和经费进研究基地,完成课题后出研究基地的新型动态人事管理机制,研究基地定编不定人,学校和基地主任、基地主任和基地每一个科研人员都签订了定期聘任合同。学校赋予基地主任较宽松的自主权,包括人员聘任权、经费使用权等,同时落实目标责任制,并于每年末对聘人员进行评估。第四,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学校对基地聘任人员实行了奖励工资政策,打破了过去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学校只给基础工资,其他完全实行奖励工资,承担项目的教师有项目津贴、发表成果有成果津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同时在工作量考核时,侧重科研能力和科研成绩的考核。

    二、物质投入:一是为保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学校从211工程一期、二期建设经费中向该基地共投入资金和办公经费130万元。二是办公用房,学校在办公用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充分保障基地的办公条件,办公用房已经超过了400平米的要求。

    三、政策倾斜:学校在岗位设置、科研编制、职称晋升等待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规定基地主任享受学校最高岗位津贴--学科建设岗A档的待遇,副主任享受学科建设岗B档的待遇。配给基地3个固定编制,10个科研编制和7个流动科研编制。另外在职称晋升、图书资料购置、学术交流等方面也给予一定倾斜,学校即将出台《北京师范大学学科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具体规定了对基地在学术交流、出境进修、人才引进、特聘专兼职学者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如经过评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国内外合作研究,国内合作学校一次性补助2.5万元科研经费,国际合作学校每月补助1000美元生活费等办法。

    四、驻所研究制度和学术休假制度:为保证驻所研究制度的充分落实,学校在专家公寓中划出固定房间,用于校外专兼职人员驻所研究,并规定校内专兼职人员驻所研究期间,除基地给予的待遇外,其他一切待遇仍保持不变,仍由原单位负担。在学术休假制度方面,学校为保证基地研究人员充足的研究时间,学校对基地的研究人员实行了减免教学工作量,注重科研成绩的考核的办法,同时即将出台学校学术休假制度管理办法,规定凡我校副高职(含)以上科研人员在学校任职连续5年以上,均可享受半年或1年的学术休假,半年学术休假可享受学校全额工作量的津贴,1年可享受1/2工作量的津贴。



科研管理部门支持申报机构建设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是我校"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建设任务,是我校为实现向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科学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这一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学校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对基地的建设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几年来,学校一直将该中心按照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标准加强基地管理与建设。社会科学处为促进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发展成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保证其顺利发展,结合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1、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重点研究基地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把该机构建成全国一流的研究基地。

    2、在社科处成立了基地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基地建设工作;

    3、增加科研编制。除学校给中心专门配备的科研编制外,根据中心的科研工作量,从社科处掌握的流动科研编制中给基地一定数量的流动编。

    4、做好服务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对基地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规划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基地主任联席会议,及时发现、解决或反映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政策支持。①优先保证和重点支持研究基地申报和承担国家、教育部等部门的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对于承担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教师,另给予2.5万元科研津贴的奖励。②鼓励和支持研究基地积极参加参加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成果给予成果奖金1:2或1:3比例的配套奖励;③鼓励研究基地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特色,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对于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给予每篇3000元的奖励;④积极鼓励争取更多的横向课题,给予横向课题经费10%的科研津贴奖励。

    6、提高待遇。基地主任享受学校最高岗位津贴-学科建设岗A档津贴待遇,基地副主任享受学科建设岗B档津贴待遇。

    7、积极协调校内各职能部门,保证相关政策的落实。①在研究基地的学科建设、机构设置、体制改革、基地人员职称评定、岗位定级等方面,建议、争取学校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保证,特别是在探索建立新的科研体制方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②协调学校有关部门,保证1:1配套经费的落实,同时另给予每个基地每年10万元的办公经费。③加强研究基地与校内外相关部门的联系,在科研信息的校内外沟通、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主办学术刊物及其它学术活动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④保证基地驻所研究制度的落实。社科处通过与学校其他部门协商,在校内专家公寓中划出固定房间,用于基地驻所研究人员用房。

    8、 加强基地管理。社科处每年年末对基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制定《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暂行条例》,保障基地各项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基地网站建设和基地宣传工作,并在网站建设上给与指导;建立了《工作简报》、《成果简报》、《学术会议备案报告》、《社科成果要报》等定期上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