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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虹
当今,我国最著名且具有国际影响的大学首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这两所大学的崛起并确立其全国大学中的领头地位是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而那个时期,长北大、清华的是蔡元培(1868~1940)、梅贻琦(1889~1962)。正如有的学者所论的,“北大之大,大于蔡公”[1],梅氏“这一生,由少而壮,由壮而老,整个韶光,都是为了清华”[2]。北大与清华同处一地,两校交流频繁,早在1926年10月蔡元培就撰文称赞清华设立研究院“尤是大学教育进步的明证”[3]。1937年,北大、清华实行联合招生。抗战时期,北大、清华与南开三校合一,“三校原有精神,已潜移默化融合于整个联大之中”。蔡元培长北大于1917~1927年,1929~1930年(未到任,由人代理),梅贻琦长清华于1931~1948年。从时间而言,蔡元培与梅贻琦前后相衔;从思想而论,蔡元培的教育思想实乃是梅贻琦教育思想的三大来源之一[4],梅贻琦也自称“对于校局,则以为应追随蔡孑民先生兼容并包之态度,以克尽学术自由之使命”。[5]由此,如果说蔡元培开创了我国近代大学的“新机运”,那么,梅贻琦则是将近代大学推向现代的中坚人物。因而,许多学者习惯于将蔡、梅相提并论。
从我国近代大学发展史看,北大、清华的成长与发展历程,也正是我国近代大学发展和民族教育与学术独立进程的一个缩影。蔡元培、梅贻琦则是这个发展过程中的代表性人物。本文只是选取蔡、梅在大学教师观上的传承关系及变化,从一个侧面来探讨我国近代大学发展的宝贵经验,为当代大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某些启示。
一、大学理想与教师地位
1917年1月,北大迎来了一个历史性的转折:蔡元培就任北大校长。此时,蔡元培已51岁。此前,蔡元培在救亡图存的社会思潮与西学东渐的文化思潮的影响下,经历了一个从晚清进士名翰林到民主革命斗士,从留欧学者到国民政府第一任教育总长的人生历程。可以说,此时的蔡元培已胸怀“学术救国”的宏志,并且革新意识已象血液渗透着他的整个人格与思想体系之中。蔡元培初长北大,北大之“旧”,“旧”于“太腐败”,学生“是从京师大学堂‘老爷’式学生嬗继下来”“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6]这样,改革北大的历史重任自然而然落在蔡元培的身上。蔡元培长教育部伊始,就敏锐地提出要“给教育立一个统一的智慧的百年大计”[7]。此后,他又多次声明自己“偏于理想”[8]。这就是说,蔡元培当北大校长之始,最先思考的问题是把北大改革和建设成为什么样的大学,即提出他的大学理想。他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中开宗明义向学生提出“抱定宗旨”、“砥砺德行”、“敬爱师友”三项要求,并特别提出大学的性质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9]。从他大量的教育文献中,我们不难看出蔡元培的学术神圣与学术救国思想始终占据他的教育思想的核心。而学术的根本任务和最大功能是创造和发展文化。换言之,学术文化或科学文化是文化的主体构成之一。蔡元培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并认为“教育家最重要的责任,就在创造文化”[10]。于是,蔡元培就把他创造文化的希望托付给了大学。他在北大20周年纪念会上说:“本校二十年之历史,仅及柏林大学五分之一,来比锡大学二十五分之一,苟能急起直追,何尝不可与为平行之发展”[11]。1919年7月23日,他又说:“自今以后,愿与诸君共同尽瘁学术,使大学为最高文化中心,定吾国文明前途百年大计”[12]。由此可见,蔡元培以改革为契机,想把北大改造与建设成为“能与彼国之柏林大学相颉颃”的中国“最高文化中心”,即最高的科学研究中心和教育中心。蔡元培这一大学理想,无疑受到以德国柏林大学为代表的“大陆派”思想的深刻影响,可谓科学研究的大学理想模式。
如何实现这一大学理想,蔡元培认为首要的任务是革新观念,确立“大学为研究高深学问之机关”的理念,而要做到这一点,“止有从聘请积学与热心的教员着手”。这就基本框定了教师尤其是教授在北大改革与发展中的位置。换句话说,北大能否通过改革而发展成为“最高文化中心”,关键在于能否“广延积学与热心的教员”和充分发挥教师在办学中的作用。蔡元培认为:“北大校务,以诸教授为中心”[13],“以专门学者为本校主体”[14],而采用“教授治校”之体制则是确保教师主体地位、中心作用的根本保证。他在德国留学期间,发现“德国革命以前是很专制的,但他的大学是极端的平民主义;他的校长与各科学长,都是每年更迭一次,由教授会公举的”。[15]他主张以德国大学为榜样,在北大实行民主办学。早在民国元年,他在长教育部时亲手起草的《大学令》中,就对“教授治校”的民主管理体制作了明确的规定。任北大校长后,他便着手实行其主张,分步建立起“教授治校”的大学民主管理体制。蔡元培说,旧北大“组织形式形同专制政府;随着民主精神的高涨,它必然要被改革掉。这一改革,首先是组织了一个由各个教授、讲师联合会组成的更大规模的教授会,由它负责管理各系。同时,从各科中各自选出本系的主任,再从这些主任中选出一名负责所有各系工作的教务长。再由教务长召集各系主任一同合作进行教学管理。至于北大的行政事务,校长有权指定某些教师组成诸如图书委员会、仪器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总务委员会等。每个委员会选出一人任主席,同时,跟教授、讲师组成教授会的方法相同,这些主席组成他们的行政会。该会的执行主席则由校长遴选。他们就这样组成了一个双重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方面是教授会,另方面是行政会。但是,这种组织形式还是不够完善,因为缺少立法机构。因此又召集所有从事教学的人员选出代表,组成评议会。这就是为许多人称道的北京大学‘教授治校’制。”[16]蔡元培所实行的“教授治校”制,在中国教育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是西方大学管理制度在中国大学中的一次成功借鉴。当然,蔡元培所实行的“教授治校”制,无疑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仅属于“开风气”性质。后来,北大管理体制随着蔡元培的辞职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然而,这种以教师为办学主体的教师地位观却“影响全国,收果于后世”。其中梅贻琦是真正的“施肥”与“收果”者。
梅贻琦于1931年12月就任清华大学校长,时年42岁。此时的蔡元培辞去北大二度校长刚一年。那时,蔡元培治理北大的卓越业迹已成为推动清华变革的强大动力。“早在1923、1924年前后,一批学有成就的清华留美生陆续返校任教。他们眼见前几年尚属落后的北京大学在蔡元培先生领导后,办得很有朝气,学生质量、学术水平都有大幅度提高。对比母校清华,虽有较好的物质条件,却远远脱离时代的要求,深感不满。他们迫切要求改革母校,认为清华有必要也有能力自办大学,认为‘改大’是母校发展中的唯一出路。——他们成为清华改办大学的一支基本力量”[17]。梅贻琦系清华首批“直接留美生”。1914年学成回国,1915年9月到清华任教。1921~1922年,由清华派住美国进修一年,并获工程硕士学位。1922年10月,回到清华园任“物理系首席教授”。1924年10月,任清华“大学筹委会”委员。可见,梅贻琦是清华“改大”运动中的“少壮派”代表人物之一。1926年春,他以服众的人格与才能被教授会选举为清华第二任教务长。1931年起,他担当“驾驶”清华大学这艘“飘流在惊涛骇浪之中”的“船”“坚忍前进”的历史重任。梅贻琦虽有“寡言君子”之称,但“他是个有很高理想的人”。[18]然而,“他毕生的理想是教育,实现这个理想的对象是清华。”[19]梅贻琦的大学理想明显承继了蔡元培所构画的“学术救国”的图志。众所周知,清华由“庚款”所创办,故有“国耻纪念碑”之称。梅贻琦在就职演说中提出:“我希望清华今后仍然保持它的特殊地位……我所谓的特殊地位,并不是说清华要享受什么特殊的权利,我的意见是要清华在学术的研究上,应该有特殊的成就,我希望清华大学在学术研究方面应向高深专精的方面去做。办学校,特别是办大学,应有两种目的:一是研究学术,二是造就人材。清华的经济和环境,很可以实现这两种目的,所以我们要向这方面努力。”[20]1936年4月,梅贻琦在清华25周年纪念之际发表《致全体校友书》。该文写道:“盖今日之清华,已不仅为国内最高学府之一个,同时亦当努力负起与国外学术界沟通之使命也”,“本校日后办学方针,仍将一秉初衷,努力迈进;期于训练人才,提高学术二端,增多贡献,以副国家社会期望之殷,而致我清华校誉于更高之地位尔。”[21]从这段话中,可知梅贻琦办学视野已从国内扩展到国际,开始从世界范围内来思考清华的“更高之地位”。据吴泽霖回忆:“在我同梅先生共事的几年中,他不止一次地对我说:‘清华既拥有别所大学不具备的庚款基金来提供科研设备,又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学队伍,我们理应把它办成一所世界上著名的学府。我们有责任这样做。’”[22]到这里,梅贻琦的大学理想已清晰明了。如何实现这一大学理想,梅贻琦“追随”蔡元培给教师以崇高的地位,依靠教师办大学。梅贻琦认为,“一个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全在于有没有好教授。孟子说:‘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我现在可以仿照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23]这就是著名的“大师论”。“大师论”将教师地位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作了理论上的升华。无疑,“大师论”比蔡元培的“中心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梅贻琦教育思想的核心部分之一。梅贻琦从“大师论”出发,坚持了蔡元培在中国开先声的“教授治校”的民主管理制度。清华的“教授治校”发端于“五四运动”之后,到1926年大学部设立时方才开始建立。梅贻琦长清华后,不但承认“教授治校”的合法地位,而且赋予教授会、评议会以更加稳固的权力范围。他每谈治校之道,总说“吾从众”。他“从”的“”就是广大教师尤其是教授。所以,朱自清说:“清华的民主制度,可以说诞生于十八年。……但是这制度究竟还是很脆弱的,若是没有一位同情的校长支持的话。梅月涵先生便是难得的这样一位同情的校长。……他使清华这七八年里发展成一个比较健全的民主组织。在这个比较健全的民主组织里,同仁都能安心工作,乐意工作。他使同仁觉着学校是我们大家的,谁都有一份儿。”[24]因而,清华出现了“校长分寄任于诸教授与各执事,诸教授与各执事尽其责于诸学子”的局面。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教授治校”这一民主制度“行得最彻底的也是清华。”[25]
二、“兼容并包”与教师聘用
蔡元培作为一位杰出的民主教育家,深知要实现自己的大学理想,除依靠教师外,最重要的是创造有利于发展新教育和繁荣学术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这一环境和条件,既有有形的部分,又有且更为重要的无形部分,那就是提出一种具有革新意义又符合时代发展与大学发展趋势的办学原则与用人方针。蔡元培曾留学德国,无形之中受到洪堡大学理想的影响,崇尚学术,强调“大学为研究高深学问之机关”。他认为,“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26],并把这作为使大学成为“教学和科研相结合”机构的必要条件,进而提出他办学的两大主张:“(一)对于学说,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以恒,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二)对于教员,以学诣为主。在校讲授,以无背于第一种之主张为界限。”[27]这两大主张,主要体现在对待学说和教员两方面。由于学说必须由人提倡、宣传和发展,教员又以研究、传授学问为己任,所以“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原则,在实际中更多的是体现在对付教员方面。实际上,这一办学原则既是蔡元培大学理想的精神内核,又是教师聘用观的集中概括。蔡元培深知在当时的中国,人才匮乏,认识到“人才至为难得,若求全责备,则学校殆难成立。”[28]他从这一正确的人才观出发,采取用人唯才的态度,既不拘一格的“广延积学与热心的教员”,又坚持选择教员的基本标准。首先,蔡元培在“广延”二字上大做文章,从文科开始,多次登门恳请并聘任《新青年》主编陈独秀为北大首任文科学长。随之,又先后聘请李大钊、钱玄同、刘半农、鲁迅等具有革新思想的人担任教授或讲师。蔡元培说:“我素信学术上的派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每一种学科的教员,即使主张不同,若都是‘言之成理,持之以恒’的,就让他们并存,令学生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最明白的,是胡适之君与钱玄同君等绝对的提倡白话文学,而刘申叔、黄季刚诸君仍极端维护文言的文学;那时候就让他们并存。”[29]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感召下,当时北大教员中既有提倡新文化运动的新派人物,除上面所列的外,还有沈尹默、沈兼士等,也有政治上保守但在学术上有造诣的旧派学者,如拖长辫,以复辟派自居的辜鸿铭,拥护袁世凯称帝,“筹安会”发起人之一的刘师培(申叔),以及黄侃(季刚)、陈介石、陈汉章、崔适等,真可谓“极一时之选”。这些新旧教师尽管政治倾向不同,学术观点迥异,但他们各本所学,各抒己见,又“并不相妨”。蔡元培在重视“广延”学术界知名度很高的专家、学者同时,又特别注重引进崭露头角的青年学者,如胡适博士被北大聘为文科教授时年仅26岁,仅中学学历而被破格聘为北大教师的梁漱溟,时年24岁。
蔡元培的“兼容并包”的教师聘用观,并非对新旧文化采取不偏不倚的客观主义态度,而是有所抑扬的,也就是说,蔡元培在聘用教师上是有一定的标准的,是以适应革新北大,使之成为中国“最高文化中心”为基本出发点的。蔡元培在教师聘用上提出了明确而又具体的标准:
一是“积学”,即学术水平高。蔡元培提出:“在大学,则必择其以终身研究学问者为之师”,[30]“所以延聘教员,不但是求有学问的,还要求在学问上很有研究的兴趣,并能引起学生的研究兴趣的。不但世界的科学取最新的学说,就是我们本国固有的材料,也要用新方法来整理他。这种标准,虽不是一时就能完全适合,但我们总是向这方面进行。”[31]可见他的“积学”标准是相当高的,概括之,可分成“新知深沉”“旧学深邃”两个方面。他在坚持“积学”标准上十分严格,在大胆引进人才的同时,大刀阔斧地退聘了一批不职称的教师,其中包括几个学术水平低,教学态度差的外籍教员,还引起了一场风波。“有一法国教员要控告我(指蔡元培);有一英国教习竟要求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来同我谈判,我不答应,朱尔典出去后,说:‘蔡元培是不要再做校长的了’,我也一笑置之。”[32]
二是“热心”,即对大学教育事业怀有热情和责任心。1920年9月16日,他在开学典礼上说:“我们此后聘任教员,总要请专门的,并要请愿意委身教育,不肯兼营他事的”,各学科教学“必须专门学者而又热心教育的担任。”[33]他认为“查本校聘设教授之意,要不外欲受聘者专心致意于功课之讲授,及学术之研究,此意至善,亦即任教授者之所乐于从事者也”,[34]“大学对于学生,不但传授学术,更有养成人格的义务。”[35]为此,他对教师提出道德人格上的一般要求。他认为,“今之国际道德,止于自他两利,故吾人不能不同时抱爱国心与人道主义。”[36]他从不求全责备的观点出发,坚持教师聘用上的一般道德人格要求,即“不诱学生而与之堕落”,[37]并且提出教师“人格自尊”,“养成学问家之人格”的行为准则。而蔡元培所说的“人格”,大抵为上文所引的“爱国心与人道主义”。事实上,在蔡元培眼中,道德与学术是连在一起的。他临终前留下了“道德学术可以救国”的警世遗言。蔡元培长北大时,如果教师的行为有影响学生堕落的危险,则无论他们的学识如何渊博,也不姑息。1918年,他在北大发起“进德会”,在教职员中倡导个人道德修养,他特意婉请素行不检的教职员入会。一年之后,将几个虽有学诣但私生活仍旧腐烂的教授决意解聘。
三是“用功”,即有进取创新精神。他认为,大学教师应为“纯粹之学问家”,因而“须年年用功,传授新学”,并提出“教授及讲师不仅仅要授课,还要不放过一切有利于自己研究的机会,使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保持活力”。[38]因此,蔡元培把是否“有研究学问之兴趣”,是否有不断进取创新精神,作为教师聘用的一个必要条件。
蔡元培的教师聘用观,看似简单,但却具有系统性、现实性与科学性等特点。在一二十年代,实乃是先进之教师聘用观。蔡元培为了使教师聘用制度化、法制化,提出《教员保障案》,经北大评议会通过并实施。该法案明确规定教师聘用的程序与组织机构(教师聘任委员会)。由于蔡元培采取“兼容并包”“网罗众家”的择师方针,使得北大教师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文、理及法科不仅人才荟萃,而且教授队伍明显年轻化,从而为北大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巨大的变化,一跃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发源地和“五四运动”的中心,并很快确立了全国大学“排头兵”的历史地位。
梅贻琦20岁赴美留学工科,对欧美大学的特点以及大学教育理论有比较多的了解。同时,这位“生于斯长于斯”且毕业于南开学堂的英才身上,无处不流淌着中华民族的血液,无处不恩受着孔儒思想的滋润。故不难理解,梅贻琦长清华后会自称是蔡元培“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方针的“追随”者。梅贻琦长清华时,我国大学已迈进现代大学的门槛,办大学已有较广的国际视野。因而,他的“大师论”就成了清华师资工作的指导思想。在教师聘用上,已从更高更广的层次来理解和实践蔡元培倡导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原则与用人方针。梅贻琦说:“是以吾人之图本校之发展,之图提高本校之学术地位也,亦以充实师资为第一义”。在初长清华五年中,“吾人所努力奔赴之第一事,盖为师资之充实”,一是增加教师人数,二是延聘国外学者,“吾人以为将欲提高国家学术水准,端赖罗致世界第一流学者,来华讲学”[39]。梅贻琦聘用教师不限于国内,而是着力于国外,尤其是留学生。由于梅贻琦“大师论”及民主作风的广泛影响,“一时有识之士闻风景从”,从1932—1937年,先后聘进了七八十名国内外名师,其中有著名民主人士闻一多,进步教授吴晗、世界一流科学家陈省身等,“这时期的清华教师队伍,无论是就其资质或集中程度来说,在国内都是无与伦比的”。[40]在1937—1946年间,梅贻琦担任清华、北大、南开合组的西南联大常务委员会主席(实为校长)。
在抗战的艰苦岁月,梅贻琦大学理想之火依然在心中熊熊燃烧,他以宽大的胸怀,“学术自由”的态度,努力凝聚三校的教师力量,竟使“烽火连天”的西南联大“弦歌不辍”,“八年之久,合作无间”,三校精神融于一体,这是何等程度的“兼容并包”啊!冯友兰说:“梅先生实际上是常委会的主席,在风雨飘摇、惊涛骇浪的环境中,联大保存了原来三校的教学班子,维护了‘学术第一、讲学自由、兼容并包’的学风,一直维护到抗战胜利,三校北返”。[41]在教师聘用上,梅与蔡相比,有着明显的变化,蔡重学诣,梅则求好。梅贻琦选聘教师上最大的特点是“严格遴选和延聘”,即要选聘“好教授”。他在《教授的责任》一文中对此作了阐述。他说:“吾认为教授责任不尽在指导学生如何读书,如何研究学问。凡能领学生做学问的教授,必能指导学生如何做人,因为求学与做人是两相关联的。”[42]他在《大学一解》中进一步提出:“儒家思想之包罗虽广,其于人生哲学与教育理想之重视明明德(注:指修身)与新民(注:服务于社会)二大步骤,则始终如一也”,并引用孔子“古之学者为己”来说明“好教授”应“以善先人”,重品德,重身教。[43]由此可见,梅贻琦在选聘大学教师中坚持德识相统一的原则。应该说,这是梅贻琦教师聘用观的一大进步。
注:
[1]梁柱、王世儒:《蔡元培与北京大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4月版,第220页。
[2][41]黄延复、马相武:《梅贻琦与清华大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10月版,第195、199页。
[3][6][7][8][9][10][11][12][13][14][15][16][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高平叔编:《蔡元培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7月版,第509、626—627、8、711、72、350、111、230—231、469、450、232、492—493、171、190、190、627、137、235、627、272、366、508、81、190、493页。
[4][17][40]黄延复:《梅贻琦教育思想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44—45、91—92页。
[5][20][21][23][39][42][43]刘述礼、黄延复编:《梅贻琦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3月版,第132、10、74—76、10、69—70、24、99—101页。
[18][19][22]黄延复主编:《梅贻琦先生纪念集》,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2月版,第81、71、287页。
[24]朱自清:《清华的民主制度》,《清华校友通讯》第6卷9期(1940年4月)。
[25]傅任敢:《值得我们学习》,《重庆清华》1949年1月1日第22期。
主要参考文献:
金林祥:《蔡元培教育思想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11月版。
梁柱:《蔡元培与北京大学》(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5月版。
隗瀛涛:《教育之梦——蔡元培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7月版。
萧超然等:《北京大学校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4月版。
清华校史编写组:《清华大学校史稿》,中华书局1981年2月版。
(作者系浙江省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321004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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