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北京师范大学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规定: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10月9日开始上课。放假期间有外出、回家、探亲、访友、旅游等计划的同学请依照学校和我院有关规定,向相关负责老师请假,出具书面假条,并报请指导教师批准,并及时返校和销假。
离校的同学务必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留校同学要注意防火、防盗和防病,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国庆期间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58806110。保卫处值班电话:58808051。

    二、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期间,首都北京将举行盛大庆典活动。大家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爱国主义热情,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大力创造和谐有序、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大力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国庆60周年献礼。

    三、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请同学们务必注意自己的健康,有状况及时就医!要继续严格执行“每天健康状况监测”和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加大对自己健康状况的监测力度。

    四、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各种有害信息传播。

    特此通知。祝大家

国庆节和中秋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