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工程”二期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办法

   本项目为期四年,2007年底前实施完成。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包括高层次人才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会议项目、著名学者邀请项目及选派我校平台/基地骨干学者参加国际会议项目。每项活动包括目标、实施原则、资助办法及效益评估四部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平台/基地,负责项目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效益评估。

学生项目国际会议著名学者讲学教师项目

四、平台/基地骨干教师参加国际会议项目

(一)项目目标

    促进我校教师更大程度地融入到国际学术团体之中,了解国际学术动态,扩大学术视野,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

(二)遴选原则

    遴选候选人的基本原则:(1)拟参加国际会议的层次;(2)学术论文被大会组织者采用的方式;(3)申请者代表性学术成果;(4)院系所负责人推荐信。申请程序:院系所遴选,平台/基地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学校“98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三)资助办法

    资助经费来源于“985工程”二期建设专项经费。候选人获得批准后,要在依据学校资助的前提下,多方分担所需经费。学校原则上只提供国际旅费。每人次资助额度1.5万元以内,注册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应由本人自理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四)效益评估

    参加国际会议者应向院系所负责人提交参加国际会议的总结报告及本人参会的学术论文,并将个人总结报告及参会论文副本交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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