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工程”二期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办法 本项目为期四年,2007年底前实施完成。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包括高层次人才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会议项目、著名学者邀请项目及选派我校平台/基地骨干学者参加国际会议项目。每项活动包括目标、实施原则、资助办法及效益评估四部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平台/基地,负责项目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效益评估。 三、著名学者邀请项目 (一)项目目标 该项目主要以邀请著名学者讲学和研修为目的,(1)引进海外智力,进一步改善我校学术氛围,提升我校科研和教学水平;(2)扩大我校海内外的知名度;(3)辅助我校流动编制建设;(4)寻找新的合作伙伴,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遴选原则 要以邀请知名学者为主,密切关注学术界的后起之秀;要瞄准对我校学科发展意义重大的专家和学者,同时适度邀请已被我校聘为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名誉博士等荣誉头衔的专家和学者。 基本工作程序拟为:院系所遴选,平台/基地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学校“98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三)资助办法 每位受邀专家的资助额度为1.5万元以内,原则上不包含国际旅费。对于学术影响重大的学者,资助额度可放宽考虑,额度是否调整,由“98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四)效益评估 邀请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研修的评估主要依据院系自我评估报告、专家来校报告的场次、报告的听众数以及是否有后续的合作项目等指标加以评估。每年按评估结果设置优秀邀请人和院系集体组织奖。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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