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工程”二期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办法

   本项目为期四年,2007年底前实施完成。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包括高层次人才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会议项目、著名学者邀请项目及选派我校平台/基地骨干学者参加国际会议项目。每项活动包括目标、实施原则、资助办法及效益评估四部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平台/基地,负责项目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效益评估。

学生项目国际会议著名学者讲学教师项目

一、高层次人才国际交流项目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1)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水平,使我校研究生掌握最新研究动向及研究方法,提高科研能力;(2)为我校补充新教师奠定基础。(3)将联合培养与研究生招生联结起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质量;(4)扩大我校的海外影响及为未来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条件。

    本项目由三个相互关联的活动构成:(1)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计划;(2)交换生计划;(3)优秀学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计划。

(二)选拔原则

(1) 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 围绕平台和基地建设目标派送;

(3) 具培养前途的博士生或硕博联读研究生为选择对象;

(4) 筛选程序:申请人所在院系所推荐,平台/基地学术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监督实施,学校“98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三)资助办法

    审定合格的学生自行联系国外一流大学或国外普通大学的一流学科。资助额度每人次不超过3万元,用于来回机票等费用。原则上不资助海外相关费用。

(四)效益评估

    赴海外学习的学生须在回国后提供自我鉴定和导师鉴定,博士生原则上要提交一篇外文论文,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将获得学校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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