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08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短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的通知

 

校内有关院(系、所)及诸位老师:

    2008年度我校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老师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及时申报,并请各单位主管外事工作的领导汇总后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一、 聘请范围:

2008年3月15日-12月15日期间计划来我校访问的外籍教授和学者。2008年1月1日-3月14日期间来访的,请单独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申报。

    来访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学者,除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申报表》外,我校邀请人还须提供详细说明材料、教学计划或研究计划。同时,还需附被邀请学者同意来访并从事上述教学或研究的回复。

二、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主管外事工作的领导通知本单位教师,组织有邀请项目的老师填写相关表格。如申报项目较多,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教学、科研计划,按轻重缓急排定资助顺序,然后统一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的申报表汇总后,在2008年3月5日前送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专家办(京师大厦9912A);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于2008年3月25日左右,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有关院(系、所)办公室,请有关老师到本单位办公室查询;也可打电话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查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国专家事务电话:58808108;58800089)。

四、该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同时登载于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http://www.bnu.edu.cn/ipo/)上,可直接下载填充使用。

附件一:  《北京师范大学邀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附件二:  《北京师范大学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申报表》;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0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