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0年度印度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09-12-22

 

根据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教育合作与交流计划》,中印双方每年互换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基金委)2010年将继续选派合格留学人员赴印度学习或研修。我校2010年度可推荐3位同学作为候选人申请该项目。

 

申请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申请时年龄在35岁以下。

曾享受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报。

 

语言要求:

留学语言为英语或印地语。申报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英语/印地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

    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印地域、英语、历史、经济学、社会学、国际政治学、农业、哲学、舞蹈、音乐、戏剧、计算机软件、生物技术、海洋科学等专业。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硕士插班生:留学期限9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12-24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印度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约3000卢比/月),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评审、录取及派出方法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最终录取结果以印方通知为准。被录取人员将于2010910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申请材料和相关申请信息请参看:

印度annexure_ii

印度scholarship_for_foreign_nationals

 

申请程序:

请我校申请人于 20091230 16:00之前将下列申请材料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京师大厦 9912A ):

☆ 个人简历(中文)

☆ 在校成绩单原件(中文,由教学服务中心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即可)

☆ 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托福、雅思、四、六级、专业四、八级等)

☆ 本科生需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常用表格下载,院系和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 研究生需提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经导师签字、院系所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暂不需要研究生院盖章)提交。

☆ 赴外学习计划书(中文或英文)

 

获得我校推荐后申请人须在 2010110 申请截止前在我处指导下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对外申请资料。

 

 

 

 

国际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老师    电话:58800305       邮箱:fanmin@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