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赴日本鸣门教育大学短期留学JASSO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2008-12-08

一、项目介绍

日本鸣门教育大学和我校有校际合作协议。该校现向我校招募一名短期留学生以特别听讲生的身份于200910月至20109月间赴该校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习。申请者根据本人专业选择该校相应学院或学部进修。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申请。成功获得录取的同学在留学期间可享受免学费的待遇,并可享受日本学生支援机构提供的JASSO奖学金(每月8万日元、到校后一次性发放15万日元留学补助)。

二、申请要求:

1.   中国国籍持有者。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者,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4.   申请者为在校全日制正规生(大四学生不可以申请)。

5.   没有获得过日本学生支援机构JASSO奖学金的资助。

6.   身体健康。

7.   申请者须具备足够的日语能力(日语国际能力测试2级以上或大学日语4级以上或有相当的日语水平的证明)。

8.   学生在交换留学结束后须返回北师大继续学习。

9.   申请者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在日生活费用等。

10.              候选人应有能力支付交流基金(因项目类别而定,不退),并按照学校的要求交纳保证金(按期回国如数退还)。

三、申请程序:

1.    登陆对方网站http://www.naruto-u.ac.jp/查询相同或相关专业的课程设 置是否符合本专业师大课程要求。

2.    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请查看我处“校际交流”网页中的“交 换留学申请材料一览表”,并将此表附于申请材料首页

3.    在截止日期( 200917 )前递交申请材料,恕逾期不候。

4.    我处本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截至日期后的一周内将遴选结果告知所有申请人。

5.    候选人接到我处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相关申请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前将 表格交回我处核对检查。

6.    候选人按学校要求交纳保证金后,由我处统一将申请材料邮寄给对方学校。未得到对方录取通知书或日本签证者,学校将保证金如数退还。

7.    我处在收到对方通知后,将最终录取结果告知所有候选人。

8.    成功录取者需要按照学校要求交纳留学基金,与学校签定交换生协议后,持录取通知书、我处出示的相关公函、护照及其他相关材料在日本大使馆办理签证。

9.    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参加我处组织的行前教育。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8800305    联系人:范老师     Emailfanmin@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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