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开具《同意派出函》的通知

[2009-06-10]

  请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录取人员及2008年补选人员准备好签证材料后于以下时间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开具《同意派出函》:

每周一、三、五下午230 – 500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国际处办公地点:京师大厦9912A

国际处联系人:范老师(58800305)董老师(58800089)王老师(58808363)

暑假期间《同意派出函》的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09-6-10   

 

 

    处长信箱  |  办公室电话:010-5880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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