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开具《同意派出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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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0]
请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录取人员及2008年补选人员准备好签证材料后于以下时间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开具《同意派出函》: 每周一、三、五下午2:30 – 5:00,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国际处办公地点:京师大厦9912A 国际处联系人:范老师(58800305)董老师(58800089)王老师(58808363) 暑假期间《同意派出函》的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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