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香港)有限公司设立了太古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每年通过教育部从内地高校中选拔2人接受资助,赴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我校根据《太古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之有关说明》(见附件)的要求,推荐1-2名候选人(其中还有其他九所高校有推荐学生资格),请有意愿并符合要求的同学将申报资料于2011年10月10日前报至校港澳台办公室。
电话:588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