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审计处工作职责

学校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专职机构,负责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促进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学校审计处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学校内部审计机构配合财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对本校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审计监督。

主要的审计工作:校内单位财务审计;校内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财务运行的监督;对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和采购的招标工作进行审计监督;中国教育审计学会秘书处工作。


具体审计内容:
(一) 财务收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
(二) 预算执行和决算;
(三) 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四)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 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六) 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七) 对外投资项目;
(八)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九) 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十) 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十一)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校审计工作和历史沿革

198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要求,北京师范大学审计处成立。管甲仁(1986-1990年)、金雅玲(1991-1994年)、贾绍勤(1995-1999年)曾任审计处处长。

1999年底机构改革中,审计处合并至财经处,下设审计室,刘显忠任财经处副处长兼审计室主任,正处级待遇,单独对外挂“北京师范大学审计室”牌,刻有“北京师范大学审计室”公章,明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2004年干部重新聘任时,陈燕峰任财经处副处长兼审计室主任,正处级待遇。

2006年11月10日后经学校研究,撤销审计室建制,恢复审计处,并于12月6日启用“北京师范大学审计处”公章。恢复审计处建制的同时,学校免去陈燕峰财经处副处长职务,任命陈燕峰为审计处处长,处内聘任易慧霞为处长助理。2006年审计处在岗在编人员数为5人,现下设3个办公室:处长办公室、财务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工程审计办公室。

2008年1月,在学校机关部处和中心机构调整及处级干部聘任工作中,审计处编制增至6人,陈燕峰被任命为审计处处长,易慧霞被任命审计处副处长。

审计处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名称

姓 名

 职 责

处长办公室

陈燕峰

 处长、负责统筹协调全处工作和对外协调,具体负责专项审计项目

财务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易慧霞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具体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审计

韩月艳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审计

杨舒立

 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工程审计办公室

王福民

 处长助理、协助处长工作,具体负责基建和修缮工程的造价结算审计

张蓉辉

 基建工程造价审计和修缮工程的造价审计

行政办公室

韩月艳

 处内行政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