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设计
《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为综合性研究,第二类为分类研究。目的在于大致确定2008年度我国艺术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
申报综合研究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对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急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三、申报资格
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申请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青年项目要求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校内外均可)。
四、资助强度
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
五、计划完成时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六、评审方式
对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活页匿名初评。论证活页的字数要求是4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
七、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 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 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 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 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八、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规划》、《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申报、评审书》(含课题论证活页)可自本通知附件下载。
2.申请书第2页须申报人签名,活页勿忘填写课题名称,活页论证的字数要求是4千字。
3.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4份,活页分别夹在申请书内。中级职称申报者必须提供推荐者签字的申请书原件1份,其余3份可复印。申报书的审核及盖章工作由社科处负责。
4.申请书需提供电子版,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社科处邮箱。地址:txg@bnu.edu.cn
5.受理申报截至
联系人:田晓刚
受理电话:58803010
办公地点:主楼A区203室
社会科学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