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院、系、所、中心:
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资助2008年上半年的出版资助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申请书”正反面打印,申请人填写封面、及1-5页,“单位推荐意见”由社科处填写并盖章。
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 必须是社会科学学术专著(教材类、资料类、工具书类、译著类、普及类、论文集等著作除外),并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3、 书稿必须达到出版水平;
4、 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指定的出版社,方可接受初审,现共有十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同心出版社、京华出版社。经过出版社初审同意的著作书稿,方可由初审出版社报送到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资助基金。
报送出版社初审的程序:
(1) 报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进行初审的:可直接将材料报送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报送我校出版社进行初审。报送材料:申请书一份、书稿一份。(注: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填“北京师范大学”)
(2) 自行联系其他九家出版社进行初审的:申请书、书稿自行报送。
(注:自行联络时请在该出版社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报送)
受理截止日期:
联系人:吴慧涵 联系电话: 58807911 地点:新主楼A区203室
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