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收到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请各单位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参加申报。现将200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数量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我校申报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申报不得超过4项。因此,社科处将组织对申报研究进行初审,也请各单位组织遴选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上报。

为确保我校申报顺利完成,请申报者于200856日前将拟申报的研究成果一份提交社科处(有电子版的同时请提交电子版)。待学校初审通过后,再填写项目申请书。如有疑义,请随时向社科处咨询。社科处联系人:曾学文,联系电话:58802191,电子邮件:zxw@bnu.edu.cn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社会科学处

                                        200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