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相关院系所: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发布《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启动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主题,以教师专业化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以本市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北京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北京教育宏观决策、服务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准确把握教育理论、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基本需求,组织全市的研究力量开展研究。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此类项目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经费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一般课题为经费自筹课题。重大课题由评审组从重点课题中提名,经领导小组投票确定。
三、选题设计
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二)在研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
(三)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以上问题一经查出,一律撤项并追回已拨经费。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相关材料请于社科处主页下载,申报者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2、申报时,交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论证6份,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统一使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3、我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
联系人:田晓刚
联系电话:58803010
电子邮件:txg@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203室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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