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年“京师青年教师出版资助基金”教材、学术著作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出版基金章程>的通知》(师校发[2008]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资助出版教材、学术著作的质量,经出版社、教务处、社科处和科技处研究决定,从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出版资助教材、学术著作的申报工作由院系所负责组织,各单位可根据教材建设和科研规划的需要,申报资助出版项目。
2、申报作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截止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申报出版资助的教材应反映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在本院系所试用过两轮及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并且在今后三年内能继续使用、其他院校也需要的高质量教材;鼓励申报成套教材,分批出版。出版后无人使用的教材不得申报。
4、申报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应是代表具有学术创新性、体现我校学科优势的高水平学术著作;鼓励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学术著作出版资助。
5、申报出版资助的稿件必须做到齐、清、定,达到出版要求。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京师青年教师出版资助基金教材和学术著作出版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将《申请书》及书稿一式四份报送所在单位。相关申请材料可通过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主页下载。
2、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推荐本单位出版资助申请,获得推荐的《申请书》需由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推荐高水平的稿件,如不认真履行推荐工作,学校将取消该单位下年度申报资格。
3、各单位将本单位推荐申请材料(《申请书》和书稿)一式四份分别报送学校职能部门(教材报送教务处,文、理科学术著作分别报送社科处、科技处)。
4、职能部门受理2008年“京师青年教师出版基金资助” 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社科处联系人:吴慧涵
联系电话:58807911
电子邮件:wuhh@bnu.edu.cn
出版社 教务处 社科处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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