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合作服务网点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人:北京师范大学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合作服务网点;
2、项目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学五食堂东南侧(现快客100);
3、项目内容:餐饮(快餐类);
4、面       积:面积约40㎡;
5、合作期限:5年,合同每一年一签订(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作期未满五年,合作管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单位,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餐饮经营经验。

 

六、报名、踏勘


1、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0日   8 :30-11:30,14:30-17:30;
2、报名同时需缴纳报名费500元(不予退款);
3、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5、踏勘联系人:梁老师(餐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8801757

 

七、招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严格遵守学校及后勤的有关规定,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2、投标单位中标后按要求须缴纳水、电、暖、保洁及排油烟系统清洗等相关费用;
3、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分租或转租;
4、投标单位中标后合同签订同时缴纳承包管理保证金5万元整;
5、投标单位中标后自行对店面进行装修及相关厨房设备、内饰装潢等家具购置,装修方案需报甲方审批,装饰装修后形成的资产及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等由甲方所有,承包方不得拆除或转移。

 

八、投标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


1、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及日期);
2、投标报价按年均管理费统一报价(人民币:元/年);
3、投标单位承包服务方案(范围、种类、服务标准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竞标单位在以往承包项目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说明;
6、投标单位对 “七、招标人要求”相关内容做出书面承诺;
7、附相关餐饮项目服务经验证明文件;
8、投标单位按“1至7” 编制顺序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每页均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9、投标文件需提供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
10、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入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在封条与文件袋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用“A4”纸打印投标店面名称,投标公司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等信息并粘贴在密封袋上。

 

九、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8:30-9:00;
2、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30;
3、地点:北师大后勤管理处四层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


1、后勤管理处组织成立评标专家小组;
2、本服务网点设定投标区间标底,开标同时公布标底;
3、招标人将在后勤管理处网站首页(
http://hq.bnu.edu.cn)公示中标结果。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单位须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司汇款形式缴纳(注:只收公-公汇款);
3、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账,投标单位应在开标3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4、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与报名投标单位名称须一致;
5、以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汇款到北京师范大学账户,汇款时注明后勤投标保证金,以便查询汇款信息;
6、汇款帐号:户   名:北京师范大学结算中心
                        账   号:0200002909014477021
                        开户行:工行新街口支行;
7、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过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且缴纳承包管理金后退还;
8、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列入黑名单:
①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
②投标单位及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
③其他违背国家及北京市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二、其它


1、凡对本次招投标事宜提出询问的,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2、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7815。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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