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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中国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指数/信息披露指数2012发布会”举行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12-10
12月9日,“中国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指数/信息披露指数2012发布会”在英东学术会堂召开。发布会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经济科学出版社联合主办,此次会议是北师大“中国公司治理分类指数”的第四次发布会。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霍学文、我校党委副书记刘利、经济科学出版社社长郭兆旭等嘉宾出席发布会。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国内学者、企业代表、我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百余人到会。
刘利在致辞中指出,北师大的“中国公司治理分类指数”系列已经形成了规模,成为了国内外首套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开创了公司治理评价的新领域,相关研究成果已为社会所广泛认同。此次发布的两个指数,是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和信息披露水平的一次全面评估,对促进中国经理人市场的发育,加快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他希望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评估体系和数据库系统,使之成为学术界、政府部门和企业界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研究与改革的权威依据。
会上,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做了主题报告。与会嘉宾围绕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信息披露的相关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中国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指数报告(2012)》是高明华及其团队推出的第Ⅳ类指数报告,是对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以来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的一次全面评估,属国际首创性研究。报告从CEO人力资本、关系网络能力、社会责任能力、战略领导能力四个方面对1939家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进行评估与排序分析。报告表明,中国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水平整体偏低,及格率仅为0.15%。从地区看,仅有东部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指数均值高于总体均值;从行业看,能力指数最大值出现于金融保险业;从所有制看,能力最大值出现在国有参股公司中;从上市板块看,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企业家能力指数高于总体水平。《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数报告(2012)》是继2010年后的再度发布,进一步完善了原有指标体系,将一系列前沿公司治理内容纳入了评价体系。该报告表明,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整体较好,但公司多关注于对信息披露法规的遵守,对自愿性信息披露关注不够,自愿披露信息的积极性严重不足。
2008年,高明华教授提出了“中国公司治理分类指数”的概念,该指数系列被认为是“可以列入公司治理史册”的重要研究成果。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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