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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师行为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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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向正确,爱岗敬业
1、 自觉遵守宪法原则,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不发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2、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和反对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3、 追求学术创新,严守教学纪律,不散布唯心主义、封建主义和伪科学;
4、 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固步自封,抱残守缺;
二、 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5、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
6、鼓励扶持学生进行科学研究,不侵占学生的研究成果;
7、廉洁从教,不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
8、公正对待每位学生,热情帮助学生成长,不偏袒学生错误;
三、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9、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反对个人利益至上;
10、维护集体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和单位名誉的事情;
11、尊重同事,不忌贤妒能,不散布、传播有损他人名誉的言论;
四、 求真务实,学为人师
12、讲求学术道德,不以弄虚作假或剽窃等手段获取个人名利;
13、讲求学术民主,严肃学术批评,不吹捧或打击、压制他人;
14、关注科学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反对思想僵化,因循守旧;
15、遵守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严格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作风;
五、 加强修养,行为师范
16、提高文化品位,抵制庸俗思想,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17、言谈得体,举止文明,塑造良好教师形象;
18、言行一致,坦诚为善,追求完美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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