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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级学生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若干意见》(师校发[2003]27号),自2003级本科生开始,大学外语课程实行分级分类教学和目标管理。学生应通过大学英语必修及选修课程学习和课外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学生毕业前,须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通过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每学年上、下学期各举行一次。学生完成大学英语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学习后,自第三学年起,可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现将2003级学生参加2005年12月10日举行的学士学位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报名资格、时间安排等作如下说明:

1、 大学英语学士学位考试要求

学士学位考试重点考查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结合我校英语教学实际情况,对我校本科生英语语言文化知识和语言综合应用能力进行全面考核。考试水平基本相当于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中规定的“较高要求”(见附件1)。按照《大学英语课程要求》中的较高要求,需要达到5500个单词和1200个词组(包括中学和一般要求应该掌握的词汇),其中2200个单词(包括一般要求应该掌握的积极词汇)为积极词汇(参考:《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词汇表)。

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合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笔试满分为9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口试满分为10分,考试时间平均每人5分钟。笔试部分包括听力、阅读理解(包括快速阅读)、翻译和写作四部分,分别考查学生的听力理解能力、中等程度英文短文的阅读理解能力及快速阅读能力、英汉和汉英笔译能力,以及用英文写摘要、缩写、书信、命题作文等基本写作能力。口试单独进行,考查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笔试成绩达到50(含)分以上者方可参加口试。

考试各部分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如下:

考试项目 占试卷百分比 考试题目类型 完成本部分时间 考试要求 备注
1、听力 20% 英语对话、短文、讲座录音等,要求考生听后做选择、填空、回答、摘记等题目 约20分钟 能基本听懂英语谈话和讲座,能听懂题材熟悉、篇幅较长的英语广播或电视节目,语速为每分钟150词左右,能掌握中心大意,抓住要点和相关细节。能基本听懂外国专家用英语讲授的专业课程、讲座和报告。 可根据录音材料的难易程度调整播放的次数。
2、阅读 总计40% 考生阅读5篇短文后(包括一篇快速阅读)须完成: 总计约50分钟 能基本读懂英语大众性报刊杂志的一般性题材文章,能基本读懂中等程度的英文书籍和文献资料,能以每分钟70词的速度阅读各种题材(包括社会生活、人物传记、科普、史地、政治、经济等)和体裁(包括议论文、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等)的文字材料。 在快速阅读篇幅较长的材料时,阅读速度达到每分钟120词。掌握略读和寻读技能。能阅读所学专业的综述性文献,正确理解中心大意,抓住主要事实和有关细节;英译汉速度为每小时350英语词,译文通顺、达意。 英译汉和简答题的材料选自5篇阅读短文
25% ①阅读理解多项选择题及快速阅读的填空、选择或简答题 约40分钟
15% ②英译汉、简答题 约10分钟
3、翻译 15% 汉译英(单句或段落) 约20分钟 能翻译中等程度、题材熟悉的一般文章。汉译英速度为每小时300个汉字。译文基本通顺、达意,无重大语言错误。 约100汉字
4、写作 15% 命题作文、图表描述、书信、摘要等 30分钟 能就一般性的主题基本表达个人观点,能写所学专业论文的英文摘要,能撰写所学专业的英语小论文,能描述一般的图表;文章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无重大语言错误。 字数约160词
口语 10% 就所给话题表达自己的观点、进行一般性会话、复述等 人均约5分钟 能和英语国家的人士就一般话题进行比较流利的交谈,较好地掌握会话策略,能基本表达个人意见、情感、观点等,能基本陈述事实、事件、理由等,表达思想清楚,语音、语调基本正确。 口试与笔试分开,另外安排时间进行

2、学士学位考试的报名资格

学生完成大学英语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学习后,自第三学年起,可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试通过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与此同时,学生可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学校有关要求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1)学生完成大学英语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学习后,自第三学年起,可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本次考试限2003级学生报名参加。

(2)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的学生及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考试。

(3)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改革前(2005年5月以前)已获得六级证书的,视为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可免于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4)参加2005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报道总分对应的百分位在37%(含)以上者(即报道总分为470分及其以上)视为达到我校学士学位英语水平,可免于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5)已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考试者不得再次参加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考试时间及报名事宜

(1)本次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定于2005年12月10日上午(星期六)举行。2005年12月17日(星期六)进行口语考试,笔试成绩达到50(含)分者方有资格参加口语考试。笔试成绩未达到50(含)分者,须再次参加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直至达到要求方可参加口试。

(2)需参加学士学位考试的同学请于2005年11月12日 0:00——18日23:59登录教学服务中心网页报名http://sctl.bnu.edu.cn/jwmis)。请报名的同学考试前一周到所在院系领取准考证。

(3)为了让考生更好地了解考试的相关事宜,外文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决定于11月17日晚8:30进行考前培训。培训地点:教七楼。具体地点请于当天看教七楼公告栏或教学服务中心网上通知。请03级的同学互相转告。

附件1:大学英语教学要求(试行)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样题(笔试)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大学英语学士学位口语考试说明及样题

外文学院公外教研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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